简介
绍兴市商务局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展会目录的通知
各区、县(市)商务局,各相关企业:
为进一步适应新常态、把握新常态,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,根据《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展会目录的 通知》(浙商务发〔2021〕5 号)、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绍兴市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绍政办 发〔2020〕36 号)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重点,我局初步确定了 2021 年度各类展会共 340 个,其中省自办类展会 28 个,重点类展会 75 个(省重点类展会 20 个,市重点类展会 55 个),其它类展会 132 个,2021 浙江出口网上交易会 105 个。现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展会费用支持范围
1.省自办类展会。展位费给予全额资助,境外展品运输费
给予一定比例支持。
2.重点类展会。省重点类展会展位费按不高于展位成本价
的 70%资助;市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 100%资助。单个展位最 高资助不超过 5 万元,单个展会单个企业的展位费最高资助不超 过 15 万元。
3.其它类展会。展位费给予一定比例支持,具体资助标准 由各区、县(市)自行确定。
4.2021 浙江出口网上交易会。展位费给予全额减免。
二、展会费用支持方式
1.省自办类展会、省重点类展会以及 2021 浙江出口网上交易会。展会费支持方式参照《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 2021 年度 展会目录的通知》文件执行。
2.市重点类展会和其它类展会。展会费以展前支付、展后 申请、事后清算的方式由各区、县(市)进行配套支持,上级已 给予资金资助的项目,给予展位费差额资助。
三、相关要求
各区、县(市)商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《绍兴市鼓励支持开 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》精神,全力做好各类展会的组织管理工作,及时将展会目录传达至各企业,积极组织能体现我市产业特 色、制造业水平的企业参展。
四、联系电话
服务贸易处:单轲,电话:0575-88738758;
贸易促进处:王慧健,电话:0575-85220217;
对外贸易处:茅兴中,电话:0575-85126571;
商贸发展处:冯峥,电话:0575-88229851。
特此通知。